疑不滿被取締違停砍傷女警 台南斧頭男收押
2025/12/07 18:3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聲押涉拿小斧頭砍傷南市一分局女警的林姓男子。(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首次上稿 13:03
更新時間 18:31(台南地院裁定收押林嫌)
台南市林姓駕駛昨(6)日晚間東區崇德路與崇德十二街口違規停車,遇到警方取締,竟涉嫌持露營用小斧頭劈砍黃姓女警背、手部導致濺血受傷,隨即被當場制伏,警方訊後移送法辦,檢察官於今天近午向法院聲請羈押不禁見;台南地院在傍晚6點許裁定收押林嫌。
據指出,林男過去曾過失傷害紀錄,9年前也曾在台南東區因違規停車被拖吊,林男持刀從後狂追拖吊車並丟刀,要拖吊車放下車子,並與執勤的吳姓男警發生拉扯等肢體衝突,導致吳員眼、頸與嘴部有多處抓挫傷等傷勢,被台南地院依妨害公務對員警施暴罪判4月徒刑。此次林嫌再涉嫌拿斧頭攻擊女警,檢方認為有反覆實施之虞的問題,列入聲押理由之一。
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黃姓女警員與郭姓男警員6日晚間8點多到東區崇德路與崇德十二街口取締汽車違規停車,到場見駕駛人不在車上,先開舉發白單,不久,林姓男駕駛返回,當員警交付白單、轉身離去時,林男竟涉嫌抽出小斧頭揮砍黃姓女警背、手部導致濺血受傷,2警聯手當場壓制、逮捕林嫌,訊後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據了解,林男應是不滿被員警開違停罰單,當場氣得拿出小斧頭攻擊女警背後。
台南市警一分局7日上午8點多將林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南檢檢察官於近午時分對林嫌開庭後、諭知被告涉犯殺人未遂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及逃亡之虞,且對國家司法公權力、社會治安危害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嫌,台南地院於傍晚6點許裁定准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