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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意私房」狼師偷拍、猥褻判12年 上訴稱後悔不再犯遭駁回

    2025/12/05 18:2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創意私房」社群會員,陳姓男子涉長期利用職務便利偷拍女學生及女童,並遭控侵害多名未成年人,一審判處12年徒刑,案件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偵辦「創意私房」社群會員,陳姓男子涉長期利用職務便利偷拍女學生及女童,並遭控侵害多名未成年人,一審判處12年徒刑,案件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偵辦「創意私房」社群會員,查出曾任補習班教師與國小代課教師的陳姓男子,涉長期利用職務便利偷拍女學生及女童,並遭控侵害多名未成年人,遭台中地院依多項罪名判處12年徒刑,案件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40歲陳男曾在台北多間補習班任教,也曾在國小擔任代課教師,期間被控以校外教學、假期活動或課後陪同等名目和學生接觸,並在民宿、住所或補習班廁所內,暗藏微型攝影裝置偷拍,所使用的裝置包括寶特瓶、USB、芳香劑外殼等偽裝器材。

    該案件是在檢警偵辦「創意私房」社群相關案件時曝光,台中地檢署鎖定陳男為社群會員之一,搜索其住所及任教場域後,查扣相關錄影設備與影像檔案,經清查被害人達30人,其中未成年25人,依刑法對未滿14歲少女為猥褻行為、利用權勢猥褻、散布猥褻影像、竊錄隱私部位等多項罪名起訴。

    台中地院今年5月宣判,依多項罪名量處12年徒刑,陳男上訴時表示後悔,稱自身行為「一時失慮」、非蓄意累犯並保證「永不再犯」,也主張家庭因素希望減輕其刑。然而,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本案屬多次、長期間的行為,且被害人多為兒少,案件造成的影響深遠,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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