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刀砍死妻、勒斃幼子 三重男身亡不起訴
2025/11/13 13:17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家3口命案。(記者陳彩玲翻攝)
42歲廖姓男子今年7月疑與劉姓妻子發生爭執,涉拿刀砍死妻子,又開車帶著不滿1歲的幼子逃往台北市陽明山馬槽橋,在車內將幼子勒斃後輕生,警方到場後兩人均已身亡。新北地檢署查出劉女身上受有21處刀傷,認定廖男涉犯殺人罪,但因廖以死亡,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廖男勒斃幼子部分,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
檢警調查,劉女與母親、幼子、廖男同住在新北市三重區一處公寓,7月9日下午5時許,劉母返家發現女兒倒臥浴室,身上多處刀傷,身旁有一把長約25公分的料理刀已被清洗過,疑似為凶器,嚇得趕緊報警,但警消到場送醫仍傷重不治。
警方隨即展開追查,認為廖男涉有重嫌,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廖男曾獨自離家,約下午1時許抱幼子開車離家,下午3時許車子現身陽金公路、4時許開到北投馬槽橋,立即循線前往馬槽橋,發現廖男轎車停放於橋下,但廖與其幼子均已身亡、陳屍車內。
檢警初步勘驗,發現兩人頸部都有勒痕,還在廖遺體上找到束帶,研判他先以束帶勒死幼子以後再於車內輕生。至於全案事發原因,初判是夫妻二人曾在住家發生爭吵,廖男一氣之下,持刀將妻子砍死。
新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將劉女被砍殺部分,以廖男死亡,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勒斃幼子部分,目前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