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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影師誘29少女拍性影像性侵求刑25年 受害者媽媽:判越重越好

    2025/09/03 16:40 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
    吳姓兼職攝影師8年來誘騙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影像及性侵,雲林地檢署今(3)日起訴,認為吳惡性重大具體求刑25年。受害者的媽媽得知消息後表示,希望這名「攝」狼能被判越重越好。示意圖。(資料照)

    吳姓兼職攝影師8年來誘騙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影像及性侵,雲林地檢署今(3)日起訴,認為吳惡性重大具體求刑25年。受害者的媽媽得知消息後表示,希望這名「攝」狼能被判越重越好。示意圖。(資料照)

    29歲吳姓兼職攝影師8年來誘騙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影像及性侵、並持有高達6817筆影像,雲林地檢署今(3)日起訴,認為吳惡性重大具體求刑25年;今年5月向縣議員王又民陳情的受害者母親得知消息後表示,希望這名「攝」狼被判越重越好。

    據了解,吳男從2016年還在就讀大學時,就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等方式,藉約拍名義,以言語勸導、說服或金錢引誘女子發生性行為並拍下影像。吳男並非高富帥,長相普通且從事汽修「黑手」工作,但常以幫拍美照誘騙女性,得寸進尺讓女子半推半就,有時更施以500到6000元不等金錢誘惑性侵得逞。

    去年11月,雲林斗六某國中女學生向媽媽痛訴,自己遭約拍的吳姓攝影師性侵並拍下性影像,身心受創。母親帶她前往住家附近派出所報案,檢警立刻偵辦,前往29歲吳男台南住家搜索、查扣9TB行動硬碟等證物,當時因未發現該少女影像,先將吳男交保,但檢方持續擴大追查。

    不過,該名女學生及媽媽發現,吳男交保後仍「惡性不改」、依舊在網路發文約拍,深怕有更多無辜受害者成為「攝」狼俎上肉,因此經同意後,媽媽將女兒親身經歷以長篇文章發出,除痛訴該男惡劣行徑,更呼籲更多受害者出面指證,甚至還在隨白沙屯媽祖徒步進香期間,將吳男所犯惡行向媽祖稟告、懇求神明能給惡人重懲。今年媽媽和女兒向王又民當面陳情,王在定期會上質詢,整件事情曝光。

    聽聞吳嫌遭檢方求刑25年,媽媽受訪僅簡單表示,就她所知,被害的少女一定超過29名,雖檢方求刑25年,但希望屆時法官能判越重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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