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兄弟檔施工沼氣中毒溺斃 廠商挨罰30萬、點鑫課長交保

斗六點鑫昨發生2名外包商工人沼氣中毒掉入雨水池溺斃。(圖由民眾提供)
首次上稿 08:16
更新時間 19:20(新增相驗結果、工務課長交保)
〔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六市點鑫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昨(13)日發生,44、40歲黃姓兄弟在雨水回收池中進行筏基抽水作業時,因池中沼氣洩出,兩人雙雙中毒落入池水中而溺斃。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表示,點鑫及外包廠商依職安法裁處30萬元罰鍰,並涉及刑事部分將移送雲林地檢署後續偵辦。
雲林地檢署表示,今(14)日下午檢察官已率同法醫到場完成相驗,研判死者沼氣中毒死亡或是昏迷後溺斃,將待抽血檢驗進一步釐清,初步認定點鑫公司49歲張姓工務課長,未事先注意施工地點安全性,涉嫌過失致死罪,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30萬元交保,至於有無其他人等涉及刑事責任,後續將指揮警方、鑑識小組積極查證,並參酌職安署檢查報告。
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主任林聰偉表示,經調查黃姓兄弟2人昨下午前往點鑫執行筏基抽水作業,由弟弟打開池水的人孔蓋後,先將抽水泵放入池中,而池水中含有濃度高的硫化氫因此受擾動而釋出,弟弟吸入不久後昏迷掉入深2.65米、水深1.2米的回收池中。
林聰偉指出,哥哥眼見弟弟發生意外,便往人孔蓋處搭起梯子下去要搶救弟弟,同樣吸入大量氣體在池水內昏迷進而身亡。
林聰偉表示,此次工程未先進行測定危害物質作業,且未設置通風設備,而人員在3公尺的人孔邊緣作業,並未設置適當強度護欄或安全帶等措施,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1條,對外包廠商裁處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止筏基抽水作業。
林聰偉表示,除對外包商裁罰外,因點鑫未善盡承攬管理責任,同樣開罰30萬元,雙方須提交改善計畫後經審核後方能復工,由於此案涉及刑法亦將提供給雲林地檢署進行後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