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半夜常敲牆與鄰居衝突 警依傷害罪送辦

莊先生出示當時受傷的傷勢。(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30多歲王姓男子平常有酗酒習慣,晚間酒醉後經常敲打牆壁,發出聲音擾鄰。22日一名搬到附近居住一年多的莊姓男子心生不滿,與王男理論,兩人發生衝突,最終莊男遭毆傷倒地。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協助傷者就醫,通知王男到場,依涉犯傷害、毀損罪嫌將其函送基隆地檢察署偵辦。
受傷的莊男表示,上週六深夜10時20分,王男突然敲打自家大門,本以為是鄰居有事要談,結果才發現對方是近兩個月在凌晨吵人的鄰居,決定報警趕人。
王男得知報警後,反而抓狂,開始攻擊一旁的浪板,因擔心遭到破壞後,他爬進屋內,決定走出去跟他談,等警察過來,對方仍不罷休,除了一直罵之外,也發生肢體衝突。
自己受傷之後,當下決定不能讓他逃逸,又抱住他,反而被甩到地上,頭部有受創,對方還想出腳攻擊,結果一聽到救護車鳴笛聲,王男就馬上逃上樓。
莊男就醫回來後,第一版的筆錄有要告對方殺人未遂,但警方卻稱依驗傷單的傷勢,只有挫傷,後面的筆錄就改依傷害、毀損等罪送辦,若要依殺人未遂罪,則可到檢察官那邊再提。因此認定警方想吃案,家人便PO在臉書上控訴。
基隆警方則澄清表示,案發當天就派同仁前往現場處理,但因抵達時,嫌疑人已經離開現場,便先協助當事人就醫,並依法受理案件。隨後,也依規定通知王男到場說明,全案則依傷害、毀損等罪嫌將王男函送法辦,並沒有吃案情形。
據悉,依照現場影像顯示,莊、王2人在住處樓下發生衝突,但王男並無殺人犯意也無持凶器攻擊對方,難以認定涉犯殺人未遂罪。
居住在附近的鄰居則表示,王男居住在該處,讓人天天提心吊膽,有時候會刻意在深夜發出聲響,擾人安寧,但報警後就會停止聲音,雖曾考慮搬離該處,但畢竟居住多年已經習慣,目前仍在考慮當中。
警方也指出,王男曾多次遭鄰里報案妨害安寧,均有依照程序派員至現場進行處置及勸導,當下王男皆有接受勸導並立即停止行為;分局將持續加強周遭巡守,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居民的安寧。

雙方起先發生推擠衝突。(記者吳昇儒翻攝)

雙方發生肢體衝突,莊男遭壓制在下方。(記者吳昇儒翻攝)

莊男家屬在臉書上PO文質疑警方吃案。(翻攝自臉書社團基隆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