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3000元求支持連任 雲林口湖農會1會員代表賄選遭訴

口湖鄉農會王姓會員代表為連任,向會員行賄。雲林地檢署將他依違反農會法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提供)
〔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雲林縣口湖鄉農會傳出賄選事件,78歲王姓會員代表候選人,為尋求連任,2月時以3000元現金向蔡姓會員行賄請求支持,雲林地方檢察署進行偵辦,3月執行搜索,王男坦承犯行,檢方21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檢方查出,王男為口湖鄉農會崙東村農事小組農會會員代表,為取得順利連任,2月13日上午11點多,騎機車到蔡姓小組會員住處,從口袋裡掏出3000元現金,要求他在2月15日會員選舉代表時投票給他。當下蔡男拒絕收受,但允諾會投票支持。
雲林縣調查站接獲情資通報給地檢署,由檢察官顏鸝靚與北港警分局、雲林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3月3日持搜索票前往王男住處搜索,王、蔡和其餘7名崙東農事小組會員到案說明。王男當場坦承行求財物,但蔡婉拒收受,其餘則未承認有收賄情事。
地檢署表示,3月21日偵查終結,將王男依農會法提起公訴,檢方強調調,基層農、漁會選舉雖已接近尾聲,但查察賄選無時限,只要接獲情資,本於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精神,必定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