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大姑與丈夫涉助詐團洗錢 劉向婕一審判10年、杜秉澄15年
2025/01/20 16:0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一審判刑10年。(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與丈夫杜秉澄(在押)及助理吳沂珊,與友人林于倫等4人,涉協助詐騙集團將贓款洗錢轉換成虛擬貨幣,洗錢2700萬餘元,被依加重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宣判,將劉向婕判處10年徒刑,杜秉澄15年,林于倫8年,吳沂珊6年。可上訴。
劉向婕與丈夫杜秉澄目前仍被收押禁見,今日提解到庭聆判;2人羈押期限至2月16日,確定在看守所過年。劉向婕是徐巧芯丈夫、台中市研考會主委劉彥澧的姊姊。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36歲杜秉澄,招募林于倫提供名下的東霖公關顧問公司帳戶,作為其水房的洗錢帳戶,指揮劉向婕、林于倫、吳沂珊以現金提領、跨行轉匯、將台幣換為虛擬貨幣等方式,回存至前端詐騙水房指定的電子錢包,營造交易虛幣的假象,助詐團洗出贓款。
檢方起訴認定,杜、劉夫妻從中獲取3%利益、林于倫抽成1%,吳沂珊領月薪3萬元。杜劉集團總共為詐團洗錢2701萬餘元,遭詐騙的被害人多達167人,其中已有53人報案提告。
檢方去年3月發動搜索,聲押杜、劉、林3人獲准,去年7月起訴4人,移審北院之後,杜、劉夫婦被續押迄今,林于倫50萬元交保。
北院審理期間,杜秉澄、劉向婕皆只承認刑責較輕的洗錢罪,不承認組織犯罪、加重詐欺罪,林于倫否認犯罪,辯稱是被杜秉澄利用和欺騙,吳沂珊則是全盤認罪。全案於去年11月29日辯論終結,今天宣判並追徵沒收未扣案的杜、劉夫婦犯罪所得68萬餘元、林于倫22萬餘元、吳沂珊9萬餘元,以及4人共同的洗錢金額218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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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婕丈夫杜秉澄一審判刑15年。(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