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不回300萬訂金 彰縣前議員蔡家豪開「運兵車」恐嚇討債慘了
彰化縣前縣議員蔡家豪聚眾討債,彰化地院審理,依恐嚇、脅迫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2年。(翻攝蔡家豪臉書)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前縣議員蔡家豪,在2019年間向陳姓男子購買土地,並預付訂金300萬元,但陳男因故遲遲未完成交易,只好簽本票作為擔保,但蔡家豪等不及陳男還錢,竟找來20人,分乘進口豪華休旅車(俗稱運兵車)至陳男家按喇叭叫囂,脅迫還錢。彰化地院審理,將蔡家豪依恐嚇、脅迫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2年。
根據起訴內容,蔡家豪(38歲)於2019年擔任議員期間,向陳姓男子購地,並先支付300萬元當訂金,後來因故買賣未成,陳男允諾,待事後土地轉賣成功會退還300萬,並於隔年開立面額300萬本票給蔡家豪做為擔保。
2021年6月,陳男完成土地交易,通知蔡家豪將於7月退還300萬元,但蔡不滿陳男還款時間拖延太久,隔日竟指示盧姓助理等人,前往陳男住處砸屋,陳男上前阻止,盧男拿出球棒恫嚇「你過來試試看、我就讓你死」;7月5日,蔡再指示盧男召集約20人,乘著專用Toyota廂型車至陳男家前按喇叭、叫囂,讓陳男心生畏懼。
法官審理,認為蔡男在案發當天,搭乘平時專用Toyota廂型車,載著盧男等人到陳男住處,並聚集眾多人車滋事,全案依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施脅迫罪等罪共2罪,定應執行1年3月徒刑,得緩刑2年,另外盧男手持球棒,又犯意圖攜帶兇器施強暴罪等3罪,定應執行1年8月徒刑,其餘人分判6月至10月不等徒刑。
彰化縣前縣議員蔡家豪,涉嫌聚眾討債,案發當天乘坐俗稱「運兵車」的黑色豪華休旅車到債主家恐嚇叫囂。(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