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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中風臥床九旬翁抓打 印尼女看護竟半夜落跑回國

    印尼女看護不顧臥病在床老翁,半夜落跑回國,被依遺棄罪判刑。 (記者蔡彰盛攝)

    印尼女看護不顧臥病在床老翁,半夜落跑回國,被依遺棄罪判刑。 (記者蔡彰盛攝)

    2024/09/17 16:5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印尼女看護哈妮卡5年來,負責在新竹縣照顧中風臥病在床的九旬老翁,不料哈妮卡因家中有事,竟在未通知雇主情況下,半夜搭機落跑回印尼,事後返國,法官發現她曾遭老翁抓打,身心受驚嚇與創傷,最後依遺棄罪判刑6月。

    法官調查,33歲印尼籍女子哈妮卡為合法來台家庭看護工,108年9月起受僱於陳女,負責在新竹縣竹北市照護陳父,係依契約應對陳父為扶助及保護義務之人。哈女明知陳父已屆90餘歲高齡,因中風長期臥病在床,行動不便且無表達能力,需以鼻胃管進食維生並仰賴他人全日照護,如無人在旁照護,恐發生生命危險,竟於去年3月1日深夜,將陳父獨自留在房間,自己攜帶行李搭機離境。 隔天早上陳女前往探視時,發現父親獨自在家,經報警而查悉上情。

    法官審酌哈女應聘來台擔任家庭看護工,竟違背看護契約義務,在未聯絡通知陳女亦未待第三人到場接替照顧陳父情形下,即逕自收拾行李離開,留置本須24小時專人全職照顧、無自救力之被害人獨處屋內,未為被害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保護,致生危害於被害人生命、身體。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哈女係外國人,隻身來台從事辛勤勞碌看護工作,且本案係照顧臥病在床、行動不便且聽力重度殘障之被害人,亦確實甚為辛苦,而其工作期間更曾遭陳男抓、打,堪認其身心確受到不少驚嚇與創傷;再者,考量其犯罪動機係因印尼家裡有事需離開,始一時衝動而未顧及後果,最後依犯違背契約而遺棄罪,處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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