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玩輸錢怪罪贏錢後手 痛毆、逼簽本票判刑
陳男打電玩輸錢,找玩同機贏錢的後手出氣,並逼迫對方簽署本票,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陳姓男子在「寶貝熊娛樂世界」打電玩輸錢,認為後手林姓男子贏錢,是因他累積一定勝率所致,涉嫌持木棍痛毆他,並逼迫簽2萬元本票,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恐嚇取財罪刑刑6月,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前年2月12日,陳男在鳳山區善士街「寶貝熊娛樂世界」打電玩輸了好幾萬。隔天下午,林男玩同機台贏錢,他認為自己養該機台數日,已累積一定勝率,卻讓他佔便宜。
陳男涉嫌恫嚇林交付2萬元被拒後,惱羞成怒取出木棍,將他拖到監視器錄不到的角落,痛毆他頭部、腹部等處,林拿出3千元交付,還被迫簽署2萬元本票,並承諾隔天再拿17000元。
鳳山分局接獲林男報案,傳喚陳男到案說明後,依恐嚇取財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1、2審法官調查,陳男辯稱2萬元是債務,根本不可採信,判處有期徒刑半年,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