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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門口搬貨動到鄰居的機車 衰男遭報復「前後夾擊」25天沒車開

高雄簡姓男子在自家門口搬貨動到機車未復位,遭鄰居報復「前後夾擊」一個月動不了車。(翻攝google地圖)

高雄簡姓男子在自家門口搬貨動到機車未復位,遭鄰居報復「前後夾擊」一個月動不了車。(翻攝google地圖)

2024/08/09 11:4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簡姓男子開車回家後發現自家門口的停車位被鄰居停放機車,他把機車牽走,並夾上通知向車主道歉,沒想到林姓車主不滿機車被移動後沒回到原位,竟用2輛機車「前後夾擊」讓簡男無法開車長達25天,簡無奈報警,林男被法官依強制罪判罰8千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去年7月20日下午2點,簡姓男子開車回到苓雅區武智街住家時,發現家門口未劃設紅線的巷道被人停放機車,當時準備從車上下貨的簡男,把停在家門口的機車搬走,並掛上通知向車主致歉;林姓車主取車時,發現愛車被動過,他不滿機車被移置後沒有搬回原位,於是直接把機車緊靠在簡男汽車後方,又回家牽了另輛機車,緊靠在簡男汽車前方。

簡男的汽車被「前後夾擊」無法動彈長達25天,無奈之餘只好報警,並向林男提告妨害自由;高雄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有把車子停在簡男汽車的前後方,但辯稱簡男家隔壁有大樓出入口,為了不妨害大樓住戶的進出,加上找不到停車位,才會把機車靠得離汽車近一點。

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把兩輛機車停在簡男汽車前後的時間是清晨5點多,當時人湮稀少,且簡男汽車後方還有4至5輛機車的空間可停放,汽車前方也有3輛至4輛機車的空間,但林男卻選擇將兩輛機車緊靠在汽車前後,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依強制罪判罰8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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