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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外遇論文指導教授 離婚訴訟1原因逆轉勝

屏東大學葉姓系主任被投訴與碩士學分班人妻學生發生婚外情。(資料照)

屏東大學葉姓系主任被投訴與碩士學分班人妻學生發生婚外情。(資料照)

2024/09/08 19:29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國立屏東大學葉姓系主任被投訴,與碩士學分班人妻學生發生婚外情,事後人妻帶著孩子與丈夫分居,並主動提出離婚訴訟,爭取孩子監護權,法院一審判人妻敗訴,經上訴二審卻大逆轉,法官准離並獨立獲孩子監護權,全可上訴。

2021年屏東1名男子投訴媒體,指妻子到屏東大學修碩士學分,與已婚的葉姓指導教授發展不倫戀,他從妻子手機發現她與葉的瞹眛對話,內容明顯超乎正常師生關係。

葉以簡訊曖昧安撫人妻「每一週都能滿足妳,就一週不行」、「我為了週一和週二的事情跟我太太吵架,妳知道嗎?」人妻則回應說:「是真的很愛你」。

事後,人夫則對葉男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獲判賠15萬元確定。人妻則帶著孩子與丈夫分居並主動提出離婚訴訟,爭取孩子監護權,屏東地院一審判人妻全部敗訴。

人妻補提兩人婚姻已生嚴重破綻而難以維持,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指丈夫提供她的照片予媒體刊登,還對她言語暴力及在未成年子女面前對她羞辱、詆毀,對婚姻破綻之發生亦有可歸責之處。

高雄高分院經綜合評斷,認兩造婚姻之破綻同有可歸責之處判准離婚,並將孩子監護權改判由母親獨立任之,但酌定父親得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以維繫彼此之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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