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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要就是不要!男大生指侵麻吉前女友 賠60萬逃過牢獄之災

曾姓男大生指侵麻吉前女友得逞,事後賠60萬元逃過牢獄之災。示意圖。(資料照)

曾姓男大生指侵麻吉前女友得逞,事後賠60萬元逃過牢獄之災。示意圖。(資料照)

2024/06/13 10:5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曾姓男大生約麻吉的前女友小詩(化名)看電影,兩人看完電影回到曾男租屋處聊天時,曾男竟起色心對小詩動手動腳,小詩推開他並多次哭著大喊「不要」,但曾男曲解小詩的意思,竟認為「不要就是要」,對小詩指侵得逞,事後他賠了60萬元換取小詩原諒,法官見他年紀尚輕,仍在大學就學,因此輕判緩刑3年。

判決指出,2022年5月12日,曾男和小詩相約去電影院看完電影後,兩人相約到曾男的租屋處聊天,正當小詩在屋裡放下戒心時,曾男竟起色心,強行將小詩抱到床上後,以身形優勢趴壓在她身上,並對小詩指侵得逞。

小詩受辱後一直哭,曾男擔心獸行敗露,竟拿出手機朝小詩錄影,並恐嚇她「不要講出去,不然把錄影傳出去,讓妳身敗名裂」,小詩勉強答應後逃出曾男租屋處,並趕緊向兩名友人求援,在友人安撫下,小詩前往警局報案,並順利採得DNA證據。

雄檢偵查時,曾男否認犯行,辯稱和小詩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親密行為,當檢方拿出小詩哭著說「不要」的錄影畫面時,曾男還鬼扯「小詩雖然口頭上有說不要,但並未將他推開,讓他以為她說不要就是要」,但檢方完全不採信他的說詞,偵結後依性侵、恐嚇等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曾男才驚覺事情大條,趕緊拿出60萬元和小詩和解,法官認為曾男素行非惡,年紀尚輕,仍在大學就學,且指侵小詩後,未有再進一步妨害性自主侵害情事,加上小詩也同意給他自新的機會,因此輕判他緩刑3年,但須提供1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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