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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夫兩度入獄被妻訴離 法院認婚姻難以維持判准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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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09:1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阿豪(化名)婚後爲養家卻不思正途,兩度販毒入獄,害太太須獨自承受養育小孩的壓力,阿豪更在長輩過世時,拒絕把太太的姓名列入訃聞中「孝外孫媳」的欄位,也禁止太太參加喪禮,最終被訴請離婚。台北地院考量這段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

太太說夫妻婚後7年間,丈夫因販毒兩度入獄而須離家多年,期間她要獨自承受懷孕、生產及撫養小孩等壓力;後來丈夫出獄,卻因脾氣暴躁動輒罵她髒話,使她必須聲請保護令,並帶小孩返回娘家居住。

此時夫妻尚未離婚,阿豪卻在長輩過世時,未把太太列入訃聞中的「孝外孫媳」欄位,也不讓她參加喪禮,她決定訴請離婚,並爭取兩名小孩的單獨扶養權,也要丈夫按月給付扶養費,同時償還小孩共15個月的生活費。

拒絕離婚的阿豪認為,太太在他入獄後會定期探視,也會透過書信聯絡,否認感情生變,且他是為了家庭生計才鋌而走險販毒,出獄後也已找到正當工作;他同時不滿太太在他服刑時提起離婚訴訟,出獄後接到學校來電通知小孩發燒,又無法與太太取得聯繫,才口出惡言。

阿豪也說,親友已知太太訴請離婚,為免太太可能會被親友指點、苛責,才未將太太的姓名列入訃聞中「孝外孫媳」的欄位。

北院指阿豪入獄近三年,害太太獨自承受各方面的壓力,才無法重拾愛與信賴,阿豪出獄後也未修補婚姻,判准離婚;然夫妻都有意願照顧兩名小孩,北院同意讓夫妻均擁有扶養權,主要照顧者為太太,並命阿豪按月給付扶養費共3萬餘元,另要償還太太代墊生活費44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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