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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郭台銘連署書 外送員一審獲緩刑

曾姓外送員已每份200元收購總統副總統連署書觸法,南投地院判處緩刑6月,褫奪公權3年,要向公庫支付3萬元,參加3場法治教育。此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曾姓外送員已每份200元收購總統副總統連署書觸法,南投地院判處緩刑6月,褫奪公權3年,要向公庫支付3萬元,參加3場法治教育。此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2024/05/27 21:4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郭台銘、賴佩霞參選正副總統連署期間,曾姓外送員以每份200元收購連署書,號召外送員賺外快,南投地院近日將曾男依觸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之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55萬元,宣告緩刑3年,但要向公庫支付3萬元,接受法治教育3場。褫奪公權3年。

曾姓外送員是在去年總統副總統參選連署期間,在外送員群組貼文,號召同業來賺外快,找人連署一份可賺200元,後來因其他地方有人收購連署書被法辦後,曾男才在群組刪除訊息,但該訊息刪除前已被截圖檢舉。

南投地檢署經赴曾男住處搜索,查獲部分還未交出的連署書及相關證據,因曾男不願說出收購連署書上游,檢察官當時還向南投地院聲請羈押,法官審理後裁定限制住居。

曾男被南投檢方起訴後移審南投地院,地院法官近日審結該案,雖認為曾男妨害總統副總統選型連署的公正、公平與純潔,戕害民主政治的健全發展,所為實不足取,惟念及因一時失慮,犯後坦承犯行,也繳回犯罪所得200元,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55萬元,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要向公庫支付3萬元,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另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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