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電不法獲利4000萬 士檢今起訴12人
2024/03/07 11:0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經營微型基地台事業的黃男,藉由中華電信前員工林男得知可購買或承租適合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的房屋,供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後,決定以租屋等手法破壞或更換電表,藉此從中獲利4000萬多元。士林地檢署今偵結,依加重詐欺得利等罪將黃等12名被告起訴。
檢方調查,黃、林兩人從2017年起合夥經營微型基地台,由林負責尋找適合架設電信基地台的地點,黃則負責向不知情的屋主、房東承租或過戶其房屋,以供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
後來黃男再以每次2萬5000元至5萬元不等的報酬,找共犯破壞或更換電表。檢方說明,破壞手法包括破壞電箱封印鎖、撬開封印鉗、回撥、磨損電表計量齒輪刻度等方式、更改電表,使台電及台電抄表人員以不正確的度數計量並收取費用。
檢警另發現,黃男的多名友人分別經營出租套、民宿、房餐酒館、理髮店、當鋪,也循相同手法竊電。
檢方偵查時,黃男等12名被告均坦承犯行,並經統計其不法獲利高達4000萬多元,今依加重詐欺得利、詐欺得利等罪將他們提起公訴,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4000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