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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壓2護理師浮報打疫苗 新北衛生所護理長降級改敘

政府鼓勵民眾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未料衛生所竟發生浮報情事。圖為懲戒法院。(資料照)

政府鼓勵民眾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未料衛生所竟發生浮報情事。圖為懲戒法院。(資料照)

2024/03/06 09:4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衛生所蕭姓護理長2017年起於施打公費流感疫苗期間,為提高施打數據、提高績效評比,施壓2名林姓護理師浮報,再把同數額的疫苗拔針銷毀,導致登載劑量與實際施打人數落差高達上萬筆,直到其中林姓護理師良心不安,向新北地檢署自首,離譜情事才曝光。懲戒法院考量3人情節輕重,日前判蕭降兩級改敘,其他兩人分判降一級、記過一次懲戒。

新北市府移付懲戒指出,蕭員擔任三重所護理長,2017年10月至107年3月施打公費流感疫苗期間,見施打數量未達預期,為提高施打數據以提高績效,竟施壓指示林姓護理師浮報疫苗施打數量;而後另一名林姓護理師接辦該項業務,為掩飾醫療院回收疫苗針劑有未依規定保存的疏失,遂自行在IVIS系統輸入浮報的施打數據。

而因實際施打劑量與IVIS系統登載劑量不符,數量高達1萬3000餘劑,2人再把同數額流感疫苗拔針銷燬。其中一名林姓護理師良心不安,向衛生所主任坦承浮報,並向新北檢自首,全案曝光。

新北地院認3人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處蕭員3年6月刑,自首的林員1年8月,另一名林員1年1月,均緩刑4年,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經過協調,蕭員與自首的林員各賠償70萬5600元;另一人賠償4萬8751元。

懲戒法院一審表示,兩名林姓護理師違失後能坦承違失,賠償銷毀疫苗的損害,且全案是因其中一人自首才揭露;蕭員雖也有賠償,但刑事案件一審判決後仍否認指示虛報及銷毀,督導不周。

一審審酌兩名林姓護理師初次承辦業務,聽從資深者的處理方式,情節較輕,分判降一級改敘及記過一次;蕭員身為護理長,卻要所屬虛報並銷毀疫苗,違失情節較重,判降兩級改敘。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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