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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偷鋼條拒捕衝撞拖行警員 判刑須入獄

陳男偷竊被查獲,涉嫌騎車衝撞、拖行警員,被高雄高分院判刑,他上訴被駁回並定讞,即將入監服刑。(記者鮑建信攝)

陳男偷竊被查獲,涉嫌騎車衝撞、拖行警員,被高雄高分院判刑,他上訴被駁回並定讞,即將入監服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4/03/04 07:0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姓男子偷工地鋼條被發現,竟涉嫌騎機車衝撞警員,甚至拖行造成多處受傷,罪加一等,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盜竊、妨害公務2罪,分別判處易科刑5月和不得易科刑10月,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入監執行。

判決書指出,2022年3月20日凌晨4點多,被告陳男騎機車到高雄市鼓山區龍華路一處工地,涉嫌竊取9支鋼條,搬運至機車上,龍華派出所張姓、涂姓警員獲報抵達現場,張員並趨前逮人。

不料,陳男竟涉嫌衝撞,張員抓住機車車尾,反被他加速逃離現場,因而倒地被拖行數公尺,導致左側骨盆挫傷、雙側性手部挫擦傷、右側膝部挫傷等多處傷害(傷害部分未提告)。

鼓山分局辦案人員隨後在鼓山區翠華路逮捕陳嫌歸案,依竊盜罪嫌將他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陳嫌坦承偷鋼條騎車離去,但辯稱沒有衝撞、拖行警察,可能是鐵條突出機車弄到警察的腳。

一、二審法官開庭調查,張員受傷後,立即到醫院驗傷,短短34分鐘,不可能誣陷陳,依竊盜罪判處陳嫌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另妨害公務部分則重判10月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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