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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偵辦光電案 市長黃偉哲證人應訊4小時傳與陳凱凌對質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開發弊案,台南市長黃偉哲上午以「證人」身分應訊,據了解,黃偉哲是在今天上午9點半許到台南地檢署出庭,約於下午1點多從地下通道離開。(資料照)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開發弊案,台南市長黃偉哲上午以「證人」身分應訊,據了解,黃偉哲是在今天上午9點半許到台南地檢署出庭,約於下午1點多從地下通道離開。(資料照)

2024/02/29 15:35

首次上稿:14:30
更新時間:15:3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開發弊案,台南市長黃偉哲上午以「證人」身分應訊,據了解,黃偉哲是在今天上午9點半許到台南地檢署出庭,約於下午1點多從地下通道離開。

此案傳出黃偉哲今天在南檢應訊時,檢方同時提訊因案收押中的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出庭與黃偉哲對質、比對雙方證詞及釐清案情。對此,南檢回應說,訊問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檢方無法證實有此事,但有媒體記者發現陳凱凌的委任律師今天上午出現在南檢1樓,記者追問陳的律師,但律師不回應、不願多說什麼。

黃偉哲是在今天上午9點半許到台南地檢署出庭應訊,檢方傳訊黃的方式相當低調,連法警室報到處都不知道。一般認為市長被檢方傳訊雖是證人身分,但因案子是重大特殊敏感,黃偉哲直接向檢察官報到接受訊問,也符合南檢檢肅黑金專組偵辦重大刑案的風格。

今天上午到中午大批媒體守候在南檢1樓仍不見黃偉哲人影,直到下午1點半之後,南檢才說明。檢方指出黃偉哲原在偵查庭訊問,後有安全考量問題,改到地下1樓訊問室詢問,訊問黃到下午1點半許,即讓黃以證人身分請回、從地下1樓的民眾通道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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