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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遭控不當製單開罰 板橋分局:已調職法辦並列關懷輔導對象

新北一位民眾陳情,他1月遭板橋分局的潘姓警員不當製單開罰,向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劉美芳辦公室提供)

新北一位民眾陳情,他1月遭板橋分局的潘姓警員不當製單開罰,向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劉美芳辦公室提供)

2024/02/25 19:24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新北一位民眾向議員劉美芳陳情,他在1月遭板橋分局的潘姓警員不當製單開罰,劉美芳指出,分局事後雖已撤銷處分並承諾對潘員懲處,但該員2月曾酒測取締過程違反作業規定,此前也曾因執法過當上新聞,呼籲警方要落實懲處。板橋分局回應,分局維護警譽,已對潘員記過處分、調離現職並列為關懷輔導對象,再有表現不佳即列入汰除對象。

陳情民眾指出,他1月20日在公園路打雙黃燈等停車位,因遲遲等不到位置準備離開,卻遭潘員以警用機車擋在車前,並稱他開車滑手機,要製單開罰;陳情民眾拒簽,潘員再開對方併排停車、妨害公務的罰單,罰陳情民眾二萬元外還將他列管。陳情民眾向劉美芳陳情,並向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板橋分局判斷製單不當,撤銷併排停車、妨害公務罰單,並承諾對潘員行政處分。

劉美芳辦公室補充,潘員曾因執法過當上新聞,今年2月中旬再因酒測取締過程違反作業規定,遭疑似同僚投稿到「靠北police」粉專抱怨。劉美芳說,她接獲民眾陳情第一時間就向分局反映,並要求分局應秉公處理,還給民眾公道;該員失當言行已非首次,分局應針對潘員屢犯行為適切處置,並將其通案處理,避免出現局方無法約束員警行為的狀況。

記者未能取得潘員回應,由板橋分局代為回應。板橋分局指出,分局維護警譽,針對潘員1月20日交通違規製單不當,潘員已被申誡一次;至於潘員2月16日執行酒駕取締執法過程違反作業規定,遭民眾提告妨害自由一案,分局已啟動調查,待筆錄製作完成後,將依法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潘員執行本案違反相關作業規定,後不配合機關調查,分局於調查後核予記過處分並調離現職,並列為關懷輔導對象,加強考核,再有表現不佳即列入汰除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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