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男持切肉刀狠砍舅舅20刀致死 高院裁定延押2個月
桃園27歲劉姓男子與同住舅舅起爭執,竟持刀砍殺20刀導致舅傷重不治,一審判刑15年8月,高等法院裁定劉男延長羈押2月。(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錢姓男子前年12月在龜山區住家,因為電燈未關被舅舅劉男叼唸幾句,發生口角,錢男氣急敗壞拿出36公分長的切肉刀,朝劉男頸、頭部等處猛砍20刀,致傷重不治,成為桃園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一審去年9月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5年8月,上訴後,高等法院審理認定錢男涉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裁定自2月15日起延長羈押2月。
高等法院裁定指出,審理時,錢男雖坦承殺人犯行,但是仍針對其涉案情節有相關辯解,不無避重就輕之嫌,而他涉殺人重罪觸犯殺人罪嫌確屬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的重罪,並經桃園地院判處15年8月重刑,其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的蓋然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參酌他持刀殺害同住的舅舅劉男,可謂手段兇殘,犯罪情節重大,因此有繼續羈押必要,應自2月15日起延長羈押2月。可抗告。
錢男與舅舅劉男同住在桃園龜山區住家,前年12月24日晚間9時許,27歲的錢男因電燈未關與劉男起爭執,錢男心有不滿,返回房間雙手戴上布手套,持先前購買刃長23公分、柄長13公分之切肉刀,以膠帶纏繞切肉刀固定於右手後走出房門,以切肉刀向劉猛砍20刀,場面相當驚悚。
錢男因揮砍用力過猛,還造成刀刃彎曲與刀尖斷裂,劉男頭、頸部等處有20處銳器傷,其中後下頸部切創與左上頸下頷角遭刺穿引發大量出血與血液吸入氣道,導致出血性休克併呼吸衰竭,錢男行兇後向警方自首,劉送醫到院前已死亡,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桃園地院以國民法官參審審理此案,認定錢男符合自首要件,依殺人罪判刑15年8月。全案上訴高等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