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偷錄女友洗澡 不滿被分手揚言散佈祼照被判刑
2024/02/07 16:2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姚男不滿被分手,傳女友裸體截圖恐嚇要將她洗澡畫面散布在網路上,女方心生畏懼,報警將姚男送辦,屏東地院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及恐嚇罪,分別判處姚男4個月及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姚男在與女方交往期間,未經同意,利用手機偷錄女友洗澡畫面,去年雙方感情生變,姚男不滿被分手,以LINE傳送「我手上還有妳的把柄」、「也沒啥,就裸體而已」等恐嚇訊息,女方還收到自己的裸體截圖,因而感到恐懼,決定報警處理。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姚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糾紛,任意竊錄被害人隱私影像並加以恐嚇,造成被害人遭受精神上痛苦及折磨,被害人無法原諒姚男行為,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及恐嚇罪,判處姚男4個月徒刑,又犯恐嚇罪,處3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