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到「南部犯罪打擊中心」群組貼文賣大麻 這下慘了

吳男在南部犯罪打擊中心群組張貼販毒訊息,高雄高分院近期宣判。(記者鮑建信攝)

吳男在南部犯罪打擊中心群組張貼販毒訊息,高雄高分院近期宣判。(記者鮑建信攝)

2024/02/02 07:0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吳姓男子在Telegram通訊軟體「南部犯罪打擊中心」群組,張貼「大麻60g有人要嗎」訊息,經喬裝買主的員警查獲,被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案由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理中。

判決書指出,2022年10月2日上午10點多,吳姓男子以其手機,使用Telegram通訊軟體,以暱稱「人」的帳號,在「南部犯罪打擊中心」群組中張貼「大麻60g有人要嗎」之訊息,適有警員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時瀏覽發現,於是佯裝買家向吳聯繫洽購大麻事宜,雙方談好4萬多元價格,交易55公克大麻1包。

同月8日晚上,吳依約到屏東縣枋寮鄉某超商交付,當場被警方逮捕,查扣大麻等證物,涉嫌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

地院法官開庭調查,吳嫌張貼訊息,已有販毒之意,客觀上著手販毒,然因警員喬裝買家,無實際購毒真意,因而認定僅構成未遂犯,依販賣2級毒品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經數月開庭審理後,近期將辯論終結並宣判。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