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驚爆幫同學口交 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2024/01/27 12:5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就讀於國中的男學生小昌(化名),2019年間驚曝在打掃廁所時,幫同學小哲(化名)口交,對方還發出「噗休」聲音;小哲則堅決否認,強調是因為拒絕小昌的追求,才遭到誣陷。一審桃園地院認為小昌供詞反覆不一,判小哲無罪;二審高等法院日前認同一審見解,維持無罪判決。
小昌2019年間就讀該校時,驚曝同學小哲趁兩人打掃浴室廁所時,發出「噗休」聲音打暗號,要他進入工具間。兩人進入工具間後,小哲就脫下褲子,把生殖器塞入他的口中,他並未反抗,而是邊口交邊看著小哲的眼睛,前後共發生兩次性行為。
小昌控訴,小哲事發後稱小昌如果說出這件事,他並不會承認,所以才氣著跟老師說出這件事。
小哲則通盤否認,強調小昌曾寫紙條表達愛慕之意,他並沒有接受,小昌才跑去跟老師說曾幫他口交,完全是誣陷。
一審桃園地院發現小昌前後供詞不一,對於口交的次數說不清楚,有沒有發出「噗休」的說法也不一致,其他同學的證詞亦無法佐證他的指控,判小哲無罪。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指出,依卷內證據確實不足證明小哲確有檢察官起訴所稱,有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年為性交行為犯行,不能證明其犯罪,一審諭知無罪無誤,日前駁回上訴,檢察官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