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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術師被控下藥性侵女業務 原無罪改判7年4月定讞

曹姓魔術師被控下藥性侵女業務員,一審原本諭知無罪,二審逆轉改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情境照)

曹姓魔術師被控下藥性侵女業務員,一審原本諭知無罪,二審逆轉改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情境照)

2024/01/2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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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術師下藥性侵女友人重判7年4月 民事再賠百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曹姓魔術師被控5年前在酒吧利用魔術障眼手法,將安眠、麻醉等藥劑摻入酒中迷昏一名女業務員,再帶往旅館性侵。一審原本諭知曹男無罪,二審逆轉改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重判曹男7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曹男確定入獄。

曹男被控與女業務員2019年2月16日相約在酒吧見面,竟在得知女方酒量不佳且易酒後失態後,利用酒吧燈光昏暗、聲音嘈雜,以表演魔術掩飾手部細微動作的技法,使女方短時間內連續喝下摻有安眠藥劑Oxazepam(歐沙氮平)Lidocaine(利度卡因)的烈酒,待其昏迷後帶往旅館性侵。

曹男挨告辯稱,女方當晚有拿酒杯餵他喝酒,兩人也有接吻,因為感覺不錯,他提議去旅館休息,代表就是要去發生性行為,之後到旅館準備住房時,女方也提供證件,入房後也替他口交再發生性關係;過程中,女業務意識清楚,他否認性侵。

曹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女方在酒吧時曾透過LINE與友人聯絡,對話內容涉及醫療美容等專業知識,當時女方均能具體、清楚地回覆「要類固」,代表女方當時意識清晰,加上曹男並未持有Lidocaine,且Lidocaine只能透過注射,同樣替曹男做無罪答辯。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Lidocaine在台灣僅有注射製劑而無口服製劑,且女方從事醫療相關業,有管道接觸;何況,女方在酒吧能回覆友人,又於酒吧內與曹男擁抱、接吻,還撫摸曹男的脖子、背部;後來,兩人離開酒吧時有互拉手臂等,女方辦理入房時也提供證件,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決定判曹男無罪。

二審高等法院根據證人說法、女方血液、尿液檢驗報告、監視器錄影畫面、兩人對話紀錄等事證,以及女方案發後的情緒、心理反應,改認曹男犯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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