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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你山上來的」 檢察官認定無貶損人格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你山上來的」主要說是對方難以溝通,並無貶損人格之處,故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檢察官認為「你山上來的」主要說是對方難以溝通,並無貶損人格之處,故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24/01/16 13:4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某市場一名盧姓管理員去年5月28日發現白姓男子在市場內施工,因有粉塵及躁音,違反規定,雙方起了口角衝突。過程中,盧男對著白男說「你山上來的」,引起白男不滿,對盧男提出告訴。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該言語主要說是對方難以溝通,並無貶損人格之處,不足以損害名譽,故予以盧男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偵訊時,盧男堅決否認有妨害白男名譽的犯行,宣稱案發當天經過施工處,發現白男在切割矽酸鈣板,且市場白天不能施工,結果白男一直說「我切了嗎?」,認為對方難以溝通,才會說「你山上來的」。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你(是)山上來的」雖俚俗,但意思是指人難以溝通,無貶損他人人格之處,不足以毀損對方名義;此外,並無其他證據無法證明盧男有妨害名譽犯行,故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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