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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遊戲場釀4童墜地受傷!民眾黨組織部主任宋雲飛連帶判賠43萬

台北地院判遊戲場經營者民眾黨組織發展部主任宋雲飛,與追風企業、店長應共賠償43萬多元。(資料照)

台北地院判遊戲場經營者民眾黨組織發展部主任宋雲飛,與追風企業、店長應共賠償43萬多元。(資料照)

2024/01/10 08:5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一對父母前年2月5日帶4名小孩至大直「追風奇幻島」遊玩,卻因遊樂設施的固定環無法支撐重量而鬆脫,導致小孩墜地而有多處受傷,經提告,台北地院查出經營者是民眾黨組織發展部主任宋雲飛,判他與追風企業、店長應共賠償43萬多元。

這一家人告訴北院,「追風奇幻島」未檢查確認安全就開放「葫蘆塔遊戲設施」,後來該設施頂端U型固定環無法支撐重量而鬆脫並直接墜地,導致在內玩的4名小孩隨之墜落地面,全身分別受有挫傷、鈍挫傷,頭部也疑似有腦震盪。

這家人要求追風企業、宋雲飛、店長應連帶賠償小孩醫療費、家長陪同孩子就醫而損失的工作時間、精神慰撫金、懲罰性違約金等共89萬多元。

追風企業、宋雲飛、店長等被告就醫療費用部分沒有意見,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仍請求法院判決駁回。

北院說明,宋雲飛是追風企業的法定代理人,就消費者的安全,負有監督與排除危險的義務,但宋經營追風這家主打兒童遊樂設施的公司多年,卻未提醒與監督工作人確認遊樂設施是否合乎安全規範,代表宋有過失責任須賠償。

至於店長本應維護店內遊樂器材的安全性,卻疏於注意導致「葫蘆塔遊戲設施」倒塌,使孩子受傷;追風企業則是店長的雇用人,也應負責連帶賠償。

北院最終判准醫療費用,並審酌這對父母須日夜花費心思照顧小孩,再加上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總計追風企業、宋雲飛、店長應共賠償43萬多元;但父母未能舉證工作收入為何,也未舉證不能工作的時間,故此部分求償並未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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