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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泳池棚架漏電害住戶游泳被電死 管委會判賠298萬

社區游泳池棚架漏電,62歲住戶游泳被電死,判賠298萬餘元(記者葉永騫攝)

社區游泳池棚架漏電,62歲住戶游泳被電死,判賠298萬餘元(記者葉永騫攝)

2024/01/09 14:29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62歲李姓男子於2016年梅姬颱風過後到社區內游泳池游泳,沒想到泳池上方的監視器電線漏電,導電到泳池旁遮雨棚金屬架,李男當場觸電休克死亡,屏東地院判決該社區管理委員會需賠償李男家屬298萬餘元。

法官認為,社區公共設施在颱風後災損,依規定管理委員會應該進行檢查維護及修繕,管委會在颱風過後未實查游泳池是否安全、有無漏電及是否適合開放使用,即開放給住戶使用,造成李男觸電死亡,認為管委會有過失,要負賠償之責。

該社區連姓管委會主委由於是義務職,且在颱風過後有矚咐總幹事檢查社區各項設施安全,而游池的棚架為早期設立,非其設立,且電線在強風吹襲下造成電線破皮未絕緣,為長期使用磨損,不易查覺,因此連姓主委不必負賠償責任。

但法官考量到遭電死的李男為家中的主要經濟來源,認為管委會有疏失,而李男獨自一人進入游池造成死亡,也有疏失,因此判決管委會要賠償死者家屬29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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