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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時尚F4」丁春誠父親公司塗鴉圖樣 設計師罰3萬、IKEA罰10萬

IKEA林姓設計師未經同意,重製丁春誠(見圖)之父所創立「丁丁文化藝術公司」發表的塗鴉圖樣「BREAK THE BARRIER」;士院依法判林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IKEA也要罰金10萬元。(資料照)

IKEA林姓設計師未經同意,重製丁春誠(見圖)之父所創立「丁丁文化藝術公司」發表的塗鴉圖樣「BREAK THE BARRIER」;士院依法判林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IKEA也要罰金10萬元。(資料照)

2023/12/01 13:2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瑞典傢俱巨頭「宜家家居(IKEA)」桃園分公司林姓設計師,前年未經同意,重製「時尚F4」成員丁春誠之父、丁三光創立的「丁丁文化藝術公司」發表的知名塗鴉「BREAK THE BARRIER」圖樣。士林地院認定林女違反著作權法中侵害著作財產權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IKEA因督導不周挨罰10萬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前年7月23日前某日,林女上網見「BREAK THE BARRIER」圖樣,明知「丁丁文化藝術」享有著作權,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重製、公開、展示或改作,卻未經同意下載後改作成類似圖樣,再懸掛於IKEA的家具公開展示間。

士院審理時,林女否認侵害著作權,IKEA的代理人稱「丁丁文化藝術」並未享有塗鴉圖樣的著作權;但「丁丁文化藝術」的代理人則指,以IKEA這樣的國際企業,居然漠視法律,讓智慧財權變得如此不受保護,請求依法判決。

士院根據「丁丁文化藝術」出示的相關文書,認為該公司享有塗鴉圖樣的著作權,林女重製過的圖樣與之雷同,只增加部分線條與噴漆,因此認定林女侵害著作權,IKEA則有督導不周之責。

士院審酌林女受雇IKEA擔任設計師,應謹慎處理、使用相關照片,卻未經「丁丁文化藝術」授權,且被告因和解金額有差距,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依侵害著作財產權罪判她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IKEA則被命繳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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