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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對女同事上下其手 色男竟辯稱被引誘

林男酒後強吻、強摸女同事,屏東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半。(資料照)

林男酒後強吻、強摸女同事,屏東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半。(資料照)

2023/10/26 22:4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林姓男員工藉著酒意對喝醉的女同事上下其手,女同事回神出聲制止,林男卻變本加厲,將被害人壓制在床強吻及撫摸下體,因被害人大聲尖叫才罷手,被害人報警將林男送辦後,林男卻否認犯行,辯稱是受到引誘,懷疑是仙人跳的陷阱,屏東地院認為林男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半。

林男邀女同事在員工宿舍外喝酒聊天,林男見對方不勝酒力,便攙扶女同事回女生宿舍,林男卻起色慾,將被害人壓制在床,無視被害人反抗,對其強吻及撫摸,因被害人大聲尖叫,林男擔心引人注意才罷手,女同事嚇得提出辭職,不敢再和林男共事,並向前公司幹部及友人哭訴遭到林男侵犯,警方據報後將林男送辦。

林男辯稱是跌倒不小心親到女同事臉頰,女同事當下就有點歇斯底里,假哭大叫,他安撫女同事情緒後,就回宿舍休息,他沒有觸碰女同事下體。

屏東地院檢視原、被告及相關證人說詞、雙方通訊內容後,認定林男強制猥褻罪犯行成立,法官認為林男不斷指摘被害人有意陷害或引誘他,甚至表示若女同事覺得要他被判刑才過得去,他也尊重法院判決,犯後態度惡劣,依法判刑1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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