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孔子74代子孫名醫孔繁錦 性侵女病患判賠80萬

孔子第74代子孫、身心科名醫孔繁錦。(資料照)

孔子第74代子孫、身心科名醫孔繁錦。(資料照)

2023/10/25 18:4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身心科名醫孔繁錦除了是孔子的第74代子孫,也曾在益智節目中奪冠,被封為「最聰明醫師」,未料前年卻涉指侵一名女病患,最高法院6月間依強制性交罪維持判刑4年確定,須入獄;女病患另提起民事告訴,高等法院25日判孔應賠80萬元

孔繁錦被控於2021年4月16日,在他經營的新北市診所後方休息室內,趁一名女病患閉目養神之際,先強吻她的額頭,並隔著衣物觸摸其大腿及臀部。

女病患受到驚嚇,大聲頻說「不要」、「不行」,不斷閃躲及奮力推、踢,仍遭身材高大的孔男強行指侵得逞,直到女病患不斷地抵抗而撞倒後方的點滴架,發出劇烈聲響,孔男見狀才罷手。

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孔,並考量他造成女病患身心受創,犯後始終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孔男不認犯行且一再扭曲事實,未和解也未獲原諒,犯後態度甚差,毫無悔悟之心,判刑4年。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孔仍自認冤枉,願接受測謊,認為法院不能只靠片面之詞就判有罪,他願調解,但對方開價500萬元,他無法接受而破局。

高院認定一審判決無誤,維持原判;最高法院6月間也認同原判決,駁回孔繁錦上訴,全案確定,孔須入監服刑。

女病患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告訴,請求孔繁錦賠償50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院審酌雙方資力、案件情節、女病患所受的精神損害等因素後,25日判賠80萬元,可上訴。

新北檢另查出,2021年7月10日中午12時許,孔繁錦涉嫌在門診過程中,以在臀部施打針劑為由,把一名年約16歲至18歲之間的少女帶進其他診間動手指侵。

少女回過神後,奔出診所致電男友及父親訴苦,並在診所LINE官方頁面及網路留言揭露此事,另外向其他醫師求助,經醫師通報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由指定社工陪同報警。

孔繁錦否認犯行,辯稱只有在門診後與少女握手、輕拍她背部表示關心,絕無指侵行為。

新北檢表示,少女指證歷歷,其男友也證稱她第一時間求助時,情緒緊張、害怕,並有哭泣及講話節巴情形;父親則說,女兒案發後立即告知此事,並有自殘、情緒低落等情形;加上協助通報的醫師指證少女因此事求助,且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綜合相關證據後,7月間依利用醫療機會性交罪嫌起訴孔繁錦,並請求依兒少福利與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