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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撞死闖紅燈行人 貨車司機賠207萬元獲緩刑

莊男駕駛貨車撞死林姓行人,當時貨車擋風玻璃破裂,車頭明顯凹損。(警方提供)

莊男駕駛貨車撞死林姓行人,當時貨車擋風玻璃破裂,車頭明顯凹損。(警方提供)

2023/10/04 17: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莊姓男子今年5月5日深夜11時許,駕駛小貨車行經北屯區,超速撞死闖紅燈走在斑馬線的林姓男子,台中地院認為他違反修正之前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有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應加重其刑,但他自首且賠償死者家屬207萬元,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6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莊男案發時行駛至北屯路一處巷口,雖然沒闖紅燈,但他時速超過50公里的限速,沒注意到闖紅燈但行走於斑馬線的林男,致林男當場被撞飛,四肢擦挫傷、頭皮等處撕裂傷、下肢變形與開放性骨折,雖送醫急救,仍不幸於翌日凌晨死亡。

莊男當時向警方承認是自己開車撞上林男,台中地院認為,他違反道修正前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他符合自首規定,依刑法減刑,另外,莊男已賠償死者家屬207萬元,彌補死者家屬所受損害,同意不追究刑事責任,願意給莊男機會,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莊男徒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

莊男當時駕駛貨車撞死林姓行人,又往前方行駛一小段距離。(警方提供)

莊男當時駕駛貨車撞死林姓行人,又往前方行駛一小段距離。(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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