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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男尾隨進廁所問「要不要舒服一下」 下秒抓高中生下體

王男捷運站尾隨高中生進入廁所涉嫌猥褻,被高雄高分院判關。(記者鮑建信攝)

王男捷運站尾隨高中生進入廁所涉嫌猥褻,被高雄高分院判關。(記者鮑建信攝)

2023/09/07 06:5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王姓男子清晨在捷運站,尾隨高中生進入廁所,並說:「要不要進去舒服一下?」隨即伸出狼爪抓他下體3秒,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判決書指出,2021年12月6日清晨5點多,王姓被告在高雄市新興區美麗島捷運站地下1樓逗留、徘徊,找尋落單的學生上手。1個小時後,他見穿著運動服背書包的高中生阿華(化名)獨自進入廁所,隨即進入搭訕,並詢問:「要不要進去舒服一下?」等語。

王男被拒後,涉嫌強行抓阿華下體3秒,阿華出言制止,王男仍未鬆手,阿華於是將王男手撥開而離開廁所,並向站務人員求助,其家人接獲告知向警方報案,新興分局傳喚王男到案製作筆錄,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王男辯稱,不知道阿華是高中學生,也沒有抓他下體,是不小心碰到他的身體,否認犯行。

一、二審調閱監視器勘驗,證實王男尾隨阿華進入處所,站務人員也協同幫忙處理,另有證人指述王男在現場徘徊,認定他所辯不足採,判決有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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