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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孕妻外遇!狠男逼脫光性侵狂毆「一屍兩命」 無期改判23年

李男不滿孕妻外遇,竟2度性侵,並以打氣筒毆打凌虐致傷重死亡,造成「一屍兩命」,高院更一審今判李男23年徒刑。(記者楊國文攝)

李男不滿孕妻外遇,竟2度性侵,並以打氣筒毆打凌虐致傷重死亡,造成「一屍兩命」,高院更一審今判李男23年徒刑。(記者楊國文攝)

2023/08/31 11:1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李姓男子認為妻子外遇並懷孕,將她全身脫光並2度性侵,並傳訊給對方嗆聲「你明天準備收屍」,又3度以打氣筒底座等物毆打、凌虐,並將持續毆打其受傷畫面以視訊傳送給國外女網友觀看,妻子因傷重死亡,造成一屍兩命,一、二審均判李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依凌虐強制性交罪判李10年、殺人罪判1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3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46歲的李男與小他8歲的妻子結婚10餘年,因感情不睦分居,分別在桃園、雲林兩地居住。

因李男懷疑妻子有外遇,2021年6月11日以知悉妻子有外遇為由,要求妻子從雲林住處北上桃園談判。不料,當晚見面後,李男和妻子又起口角,李男不顧妻子已懷孕5個月,竟逼她全身脫光,還連續毆打,並以手機拍攝其受傷畫面傳送給國外女網友觀看,還不顧她全身傷痕累累,竟2度性侵;此外,李並逼迫妻子說出外遇對象與聯絡電話,再傳訊給對方嗆聲說「明天你準備收屍」等語恐嚇。

隔天上午10時,李認為妻子對外遇情節有所隱瞞,越想越生氣,竟持打氣筒底座3度朝妻子的頭部重擊,接著再毆打全身多處,前後歷時2小時才收手。下午3時,李發現妻子倒臥在廁所,才緊急打119送醫急救,卻向救護人員辯稱妻子在家中跌倒,但醫護人員將李妻到達醫院時已無呼吸心跳,雖極力搶救仍不治。

李應訊辯稱,懷疑妻子有外遇,敗壞名聲,並無殺人犯意,辯稱「因為她不願意和我離婚又外遇,我非常抓狂,腦袋一片空白,順手抓了東西,就往她頭部、身體打,沒想到她會死亡」,至於性交部分,乃經過妻子同意。律師還主張李為罹患「解離障礙」的精神病患者,案發時辨識行為違法和控制能力,受精神病症影響而顯著降低,應依法減刑。

但檢方查出李犯案後還錄下痛毆妻子與性侵畫面傳給女網友看,手法殘忍且泯滅人性,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李是因妻子外遇而暴怒殺人,並非計劃性犯罪,但犯後狡辯、避重就輕,審酌李尚非無從教化矯正,依凌虐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和李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認為,李和委任律師雖辯稱李是罹患「解離障礙」的精神病患者,案發時辯識能力顯著降低,應依第19條第2項規定予以減刑,經委託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對李進行精神鑑定,並傳喚鑑定醫師出庭作證,認定李犯案時未達到「因其精神障礙而導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其辨識行為能力降低」的程度,仍判李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有再調查必要,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高院更一審今依凌虐強制性交罪判李10年、殺人罪判1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3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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