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發爐」自燃燒毀電子看板 騎士公危判罰5千還要賠45.3萬

機車騎士騎到中途發現火燒車,結果機車燒掉,連路旁的「自行車告警系統」電子看板也燒了。此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有機車騎士騎機車行經台14線國姓路段,發現機車冒煙趕緊停在育樂隧道前,一停就火燒機車,火勢蔓延到路旁的「自行車告警系統」電子看板,將該看板燒毀,機車騎士觸犯公共危險罪判罰金5000元,而公路總局二區養護工程處向騎士求償,南投地院民事庭判賠償45萬3001元。
黃姓男子是在前年11月7日中午,騎機車行經台14線國姓路段,在國姓鄉中正路育樂隧道前發現機車冒煙,感覺快要起火,因此停在隧道前的路邊,但很快機車就燒起來,火勢不小,一下子就延燒到設在路邊的「自行車告警系統」電子看板,雖消防隊員到此灌救,但機車燒掉之外,「自行車告警系統」電子看板也燒到不堪使用。
該電子看板是由公路總局所設置,公路總局二區養護工程處提出民事告訴,認為黃男火燒電子看板,應負過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依設置該看板的經費向黃男求償45萬3001元。黃姓騎士對公路總求償的金額沒有意見,表示願意賠償。
黃姓騎士火燒車又波及「自行車告警系統」電子看板,南投地院以公共危險罪名判處罰金5000元,而經公路總局二區養護工程處向法院提出的電子看板施設工程契約、廠商報價單、結算驗收證明書…等相關資料與單據,南投地院民事庭法官判准公路總局二區養護工程處請求的金額。
據了解,「自行車告警系統」是公路總局為保護自行車騎士在隧道內的安全而設置,隧道內有自行車,電子看板就會亮起,汽機車看到後在進入隧道後就會小心,並儘量車子往中線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