糗了!LEXUS男夜店當護花使者 酒駕自撞翻車妹子衰被連坐
凌志轎車自撞分隔島後翻車,四輪朝天。(警方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今天凌晨與友人夜店狂歡後,明知已飲酒仍自告奮勇,駕駛凌志轎車搭載劉姓妙齡女回家,結果途中行經北屯區路口因違規拒攔查,加速逃逸時自撞分隔島翻車,四輪朝天,兩人均因此受傷,雖無生命危險但糗的是,原本想當護花使者的林男因酒測值超標,劉女也將被連坐開罰。
台中市第五分局文昌所警員葉瑞峰,今天清晨近6時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轄內北屯區崇德路、大連路口,發現2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LEXUS轎車,違規跨越雙黃線攔查,但林男因心虛拒查反加速逃逸,葉員則保持目視可見距離減速尾隨,隨後只見林男在下個路口,也就是文心路、昌平路時,自撞分隔島後失控翻車。
這一撞造成轎車四輪朝天滑行後橫躺路中,車身受損,林男與車內副駕座的23歲劉女都受有全身擦挫傷,雖無生命危險,但劉女仍送醫,警方到場對林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49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帶回偵辦,經查,林男稍早才與友人在南屯區的夜店徹夜狂歡,散場時明知已飲酒仍執意開車搭載劉女回家,卻在途中自撞翻車。
警方表示,林男因涉公共危險罪,將在訊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至於同車劉女也被連坐,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處6000至15000元罰鍰。
第五分局呼籲,汽車駕駛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若有酒駕行為遇欄檢,請民眾要接受警方攔查不要拒檢逃逸,否則容易造成自己和其他用路人陷入更大的危險,甚至不可挽回的悲劇。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警方獲報趕往處理。(警方提供)
警方獲報趕往處理。(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