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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牢飯?男持玩具槍搶超商8萬後自首 檢認不構成強盜罪

桃園市蔡姓男子持玩具槍打劫超商得手8萬餘元,犯後逗留現場要店員報警,之後出面自首供稱是想吃牢飯,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認為不具強盜犯意,依強制罪嫌將蔡男起訴。(記者余瑞仁攝)

桃園市蔡姓男子持玩具槍打劫超商得手8萬餘元,犯後逗留現場要店員報警,之後出面自首供稱是想吃牢飯,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認為不具強盜犯意,依強制罪嫌將蔡男起訴。(記者余瑞仁攝)

2023/07/11 17:24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45歲蔡姓男子今年6月間持玩具槍搶劫超商,得手8萬多元,事後由父親陪同向警方自首並繳回犯罪所得,應訊供稱動機是「想吃牢飯」;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蔡男不是真的為了錢財行搶,犯案時也未以暴力脅迫方式逼超商工讀生就範,認為犯行不構成強盜罪,甚至不算恐嚇取財,今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罪起訴。

檢警調查,蔡男疑似患有精神疾病,今年6月7日傍晚心情不佳,持黑色玩具槍闖入龍潭區1家超商,進門就對工讀生店員說「錢拿出來」;由於蔡男持槍的手是自然垂下,槍口朝下且槍身塑膠感很重,店員並未懼怕,還繼續做自己的事,直到蔡男加重語氣和音量再說一次錢拿出來,店員才交付收銀機內的8萬餘元現金。

蔡男得手並未逃離現場,更反問店員「你怎麼還不報警?」在店內待了5到10分鐘才離開;事發後,蔡男在其父親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並繳回不法所得,應訊供稱動機是「想進監獄吃牢飯」。

警方調查,蔡男行搶過程未對店員施用暴力逼迫就範,不符強盜罪構成要件,因此以恐嚇取財罪嫌移送偵辦,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蔡男犯案後於現場等待店員報警後才離開,其主觀犯意及目的並非索取店內財物,也不構成恐嚇取財罪,偵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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