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槓胞兄 求償11萬結果出爐
張淑晶不滿哥哥發文嘲諷,求償11萬元,被士院判決敗訴確定。(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這次槓上胞兄張振盛!她控訴哥哥未依地院裁定給付父母扶養費16萬多元,還上臉書貼文嘲諷,導致父親不願治療,更害她受到精神痛苦,決定求償11萬元;士林地院維持簡易庭見解,判她敗訴確定。
張淑晶主張,因哥哥未給付她代墊的父母扶養費,經另案提告,新北地院裁定命哥哥應給付她16萬多元,且醫囑已明確記載父親須使用藥物骨穩治療,哥哥卻遲遲未給錢。
張淑晶更指哥哥上臉書發文,嘲諷她「不要只為了官司興訟要跟我索討更多醫療費用」、「我們彼此爭訟就算了,不要拿老人家當實驗白老鼠」等語,害父親拒絕治療,也導致她精神痛苦,決定對哥哥求償11萬多元。
簡易庭審理時,哥哥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說明。法官認為,張淑晶哥哥的貼文屬個人意見,並未侵害張淑晶的名譽。
再者,社會閱聽大眾可自行判斷究竟哥哥的發文是否公允,且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名譽權等,因此,簡易庭指哥哥所發表的言論,並未具有不法性,判張淑晶敗訴。案經張女上訴,今士院判決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