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惡房東」張淑晶槓胞兄 求償11萬結果出爐

    張淑晶不滿哥哥發文嘲諷,求償11萬元,被士院判決敗訴確定。(資料照)

    張淑晶不滿哥哥發文嘲諷,求償11萬元,被士院判決敗訴確定。(資料照)

    2023/06/28 13:3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這次槓上胞兄張振盛!她控訴哥哥未依地院裁定給付父母扶養費16萬多元,還上臉書貼文嘲諷,導致父親不願治療,更害她受到精神痛苦,決定求償11萬元;士林地院維持簡易庭見解,判她敗訴確定。

    張淑晶主張,因哥哥未給付她代墊的父母扶養費,經另案提告,新北地院裁定命哥哥應給付她16萬多元,且醫囑已明確記載父親須使用藥物骨穩治療,哥哥卻遲遲未給錢。

    張淑晶更指哥哥上臉書發文,嘲諷她「不要只為了官司興訟要跟我索討更多醫療費用」、「我們彼此爭訟就算了,不要拿老人家當實驗白老鼠」等語,害父親拒絕治療,也導致她精神痛苦,決定對哥哥求償11萬多元。

    簡易庭審理時,哥哥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說明。法官認為,張淑晶哥哥的貼文屬個人意見,並未侵害張淑晶的名譽。

    再者,社會閱聽大眾可自行判斷究竟哥哥的發文是否公允,且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名譽權等,因此,簡易庭指哥哥所發表的言論,並未具有不法性,判張淑晶敗訴。案經張女上訴,今士院判決敗訴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