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錄甜美女同事裙底風光 知名上市公司男職員判拘役
蔡男涉嫌持手機竊錄女同事裙底風光,被橋頭地院判處拘役。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某知名上市科技公司蔡姓職員,在會議室涉嫌兩度使用手機偷錄甜美女同事裙底風光,並因對方堅持提告,被橋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被告蔡男與被害人小芳(化名)同為高雄市1家知名上市科技公司職員。2022年11月16日上午8點55分,只有她們2人在公司1樓會議室共同整理會議資料,蔡男涉嫌持手機竊錄小芳內褲,侵犯身體隱私部位。
2天後即18日上午8點48分,蔡男竟食髓知味,又在公司1樓另間會議室,與小芳一同整理會議資料,涉嫌拿手機竊錄她裙底風光時被發現,小芳調閱辦公室監視器錄影畫面,始知她已第2次被侵犯。
小芳不甘受辱,訴請警方處理,並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認為蔡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但因小芳拒絕和解,承辦法官認定他蔡觸犯2罪,並數罪併罰,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各處拘役50天,併處拘役7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