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出生第一天就被燙傷 認罪護理師判決結果出爐
2023/06/06 16:5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軍三軍總醫院吳姓女護理師去年5月幫剛出生的女嬰洗澡,卻未注意水溫過高,導致女嬰從雙腿至臀部的下半身遭受2度燒燙傷,全身體表燒燙傷面積達25%;士林地院考量吳女坦承犯行,依過失傷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女嬰是在去年5月19日上午10時許出生,吳姓護理師當天下午5時許幫女嬰洗澡,卻未注意澡盆內的水溫過高,將女嬰放入澡盆,女嬰失聲嚎啕大哭,吳女才驚覺有異,趕緊將女嬰抱離澡盆,不過女嬰雙腿、臀部、會陰部,已受到淺2度至深2度的燒燙傷,占全身體表面積的25%。
女嬰母親難掩憤怒,去年8月上臉書社團以「心痛+憤怒文」開頭,述說在三軍總醫院產下女嬰後,幾天後竟被院方通知,寶寶洗澡時燙傷,屁股皮膚幾乎整片脫落,護理師還強調「放完熱水有加冷水」,她質疑「根本是忘記放冷水」,畫面觸目驚心;院方同天下午回應稱「為尊重病人隱私,本院不便對外說明」。
雙親不忍女嬰剛出生第一天就遭逢如此劇痛,對吳姓護理師提告。
士院審結指吳女身為醫院護理人員,負責嬰兒室新生兒的照顧工作,竟疏於注意,導致剛出生的新生兒受傷,但考量吳女坦承犯行,也有意願和解,只是雙方無法談妥賠償金額,依法量刑。
吳女的律師另請求給予緩刑機會,士院認為,雙方除了未達成和解,吳女也未取得原諒,在吳女已可易科罰金情況下,應無入監執行之情,且為了讓吳女記取教訓、知所警惕,決定不宜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