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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密給詐團 派出所長葉育忻酒駕車禍「黑歷史」曝光

葉育忻。(資料照)

葉育忻。(資料照)

2023/05/04 14:41

〔記者王冠仁、溫于德/台北報導〕被指控洩密給詐騙集團的北市警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今遭台北市警局決議記2大過免職。而葉的「黑歷史」也陸續曝光,他不僅被某任女友指控偷錢、偷信用卡盜刷,更曾經酒駕在國道上發生車禍,先後被判刑,行徑誇張。

警界同仁指出,葉育忻本名叫葉哲良,他警察大學69期畢業,從警初期在台北縣警局(新北市警局前身)外事課服務,還曾擔任三重地區的所長;由於他外語能力強,從警多年後報考刑事局,曾在國際科任職,也投考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在職班。

根據判決,2009年葉跟一名女子交往,葉還會前往對方位於台北市萬華區的租屋處過夜。女子指控,葉在2009年10月至隔年4月期間,多次趁她洗澡或睡覺時,偷拿她的現金,每次都偷拿數千元,累計下來共偷走30多萬元;葉更於2010年4月,偷拿她的信用卡到書局購買花盆、耳機及餐卷等盜刷2筆共7885元。

葉因為犯下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4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但葉犯下的罪可易科罰金,他因此沒有入監,但他也被記過、降調前往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保七總隊前身)擔任組員。

不過,葉似乎沒有從中學到教訓。葉在2013年5月4日下午5時許,於勤餘時間酒後開車經過國道3號南向33公里處,因酒後意識不清、沒保持安全車距,從後撞上前方另外一輛轎車,警方到場後發現他酒測值達0.86毫克。

警方當時查出,葉當天中午在新店一家海產店跟朋友吃飯喝酒,隨後開車上國道要前往新北板橋找朋友,卻心存僥倖酒駕上路,法院考量他認罪,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得易科罰金之刑3月,併科罰金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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