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丈夫酒駕、車主妻坐副駕未禁駛 連坐罰6萬吊扣牌照2年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3/04/30 17:1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4月間,邱姓男子酒駕開車載著其妻吳女行經桃園市大溪區時被攔,警方除依公共危險將邱男送辦外,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車主吳女,她因明知邱男酒駕而未禁駛被罰6萬元並吊扣汽車牌照,吳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判定吳女確實明知邱男酒駕而未禁駛,但裁決機關開罰了2次「吊扣汽車牌照24個月」,因此判撤銷1次。

本案發生於去年4月9日晚間7時許,邱男駕車載著吳女行經大溪埔頂路二段時,被現場執行專案取締酒駕勤務的警員發現形跡可疑而予以攔停,邱男酒測值高達0.49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同時也認為,吳女有違反道交條例「汽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0.4-0.55)而不禁駛」行為,予以舉發,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罰鍰6萬元並吊扣汽車牌照24個月。

吳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聲稱,她不知道丈夫有酒駕行為;但裁決處指出,依據員警報告,邱男盤查過程已顯有酒容且全身散發濃厚酒氣,吳女與邱男待在汽車內2小時,卻聲稱不知情,屬臨訟卸責之詞。

法官也認為,吳女就坐在副駕駛座上,在密閉空間內與邱男共處2小時,能輕易察覺邱男有散發酒氣、面顯酒容等酒後身體反應,判定她「明知」邱男酒駕卻未禁駛,但由於裁決處開罰2次吊扣汽車牌照24個月,加起來變成吊扣汽車牌照48個月,因此撤銷其中1次吊扣汽車牌照處分。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