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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追求學姐被拒 狂傳訊息騷擾年餘慘了

楊姓男大生追求學姐被拒,涉嫌傳訊息騷擾年餘,被橋頭地院判刑。(情境照)

楊姓男大生追求學姐被拒,涉嫌傳訊息騷擾年餘,被橋頭地院判刑。(情境照)

2024/06/27 07:1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某國立大學楊姓學生追求學姊被拒絕,竟然以LINE等方式,涉嫌騷擾對方長達年餘,被橋頭地院依觸犯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被告楊男因愛慕學姊小芳(化名),多次表達追求之意,被對方拒絕後,憤而於2022年3月29日起,在校區以通訊軟體LINE、社群網站臉書、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發表訊息或貼文等騷擾她。

小芳不堪其擾報警處理,辦案人員發現楊男騷擾行為,至2023年5月間止,共有26次,時間長達1年多,傳喚他到案製作筆錄後,依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全案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被承辦檢察官提起公訴。

地院勘驗訊息等內容,如「你也有妳的優點啊!!我是放在心裡沒說出來而已」、「只有妳在想羞羞臉的事。我只是認命罷了」,「反正就是妳,老婆」等,認定構成騷擾。

法官並審酌楊男認罪,沒有前科,及小芳不願和解,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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