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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控」男涉殺馬國女 法院裁定續押2個月

陳柏諺(灰衣者)被控殺害馬國女大生,士院裁定他繼續羈押2個月。(資料照)

陳柏諺(灰衣者)被控殺害馬國女大生,士院裁定他繼續羈押2個月。(資料照)

2023/04/27 09:4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審理男子陳柏諺殺害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陳男至今僅承認加工自殺罪、否認犯殺人罪;合議庭另考量陳男押期將屆,經開庭訊問後,考量陳男殺人手段殘忍,造成死者家屬重大傷害等情,而有續押必要,裁定自5月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檢方去年11月依殺人罪起訴陳男,經移審,士院同月30日對他裁定延押。本件裁定則指,陳男雖否認犯殺人罪,但經聽取檢方、辯護人意見、證人說法,並配合卷證資料等,足認陳男涉犯殺人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而有高度逃亡可能。

再者,陳男自陳案發後立刻回到住處準備輕生,合議庭認為他確實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的情形,可認有逃亡之虞;況且,陳男殺人手段殘忍,造成死者家屬難以抹滅的重大傷害,因此不能以相對較輕的強制處分如「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等代替,故裁定自5月1日起延押2個月。

檢方起訴指,去年4月29日,陳男透過社群軟體IG結識蔡女,兩人10月7日首度碰面後,他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並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天亮後,他反悔想取回這筆錢,上午10時許來到蔡女住處。

但陳男因為蔡女拒絕還錢而萌生殺意,竟單手持玩偶抱枕悶住蔡女眼睛,另一手掐住蔡女脖子,且見蔡女已無法言語,仍不肯鬆手,最終導致蔡女死亡。

陳男行凶後開車回新北鶯歌租屋處,傳訊息向家人表達尋短念頭,經家人報案,他透過電話向警員表示是在開玩笑、惡作劇,但警員仍前往租屋處,並在陳男父母陪同下,委由鎖匠開門進入屋內。

警員到場後,陳男脫口說:「我殺人了」,並供出被害人是蔡女、兩人是男女朋友;警員再問:「如何確定蔡女已經死亡?」「有沒有通知救護車?」他回:「蔡女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輕生」。但他出院後再度接受警詢,卻改口辯稱當時只想「嚇嚇她」卻失手。

檢方偵辦時會同法醫相驗遺體,發現蔡女死因是被陳男掐住脖子,導致兩側下顎瘀傷、舌骨骨折,才會死亡;至於蔡女體內被驗出的藥物,與其平時服用藥物相同,陳男沒有下藥。

檢方也查出,陳男犯案前曾上網搜尋屠殺文字包括「殺女友為度她成佛」,並傳訊息向父親表示「其實我要殺林○○的」(指另一名林姓女子);另依蔡女友人證詞可知,蔡女不喜歡陳男是「足控」,還在考慮是否答應交往。

檢方偵結,考量陳男曾對警方表示「我殺人了」,卻改稱只想「嚇嚇她」才失手,前後供詞不一,依殺人罪起訴,並請法院考量他的自首並非出於真心悔悟,也造成蔡女家屬一生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從重量刑。士院審理期間,陳男只認加工自殺罪、否認犯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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