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騷女消防員籲基層發聲 長官進群組踢人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前宜蘭縣消防員彭女,因遭性騷擾出現急性創傷壓力反應,昨開記者會指控消防局刁難不給假,對她情緒勒索,造成二次傷害。彭女會後在消防局群組發言,指消防局回應與事實不符,盼喚起基層注意,卻被主管踢出群組。讀者爆料群組截圖,批長官做法「傲慢」;消防局長徐松奕回應,彭女已離職,主管做法實屬正常。
讀者爆料截圖顯示,「消防局(外勤同仁)」群組成員約250人,彭女(橘色標示)昨下午2點25分發言,縣消防局的回應避重就輕、模糊焦點,且與事實狀況不符,如此對待一個人,非常荒謬離譜,她不希望再有下一個人,在法律也無法防護的體制下受害,希望外勤同仁撥空,了解身邊發生何事,並附上記者會完整影片連結、內容及相關資料。
彭女希望大家幫忙轉發和點擊,別覺得自己的聲音微不足道而沉默,唯有讓更多人看到真相,表達出基層的憤怒,喚起大眾的重視,才可能改變。
彭女重申兩個重點,縣消防局調查時,使用錯誤法律,自行認定「備勤不是上班時間」,使用一般性騷擾的「性騷擾防治法」,而非職場性騷擾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機關上下壓迫霸凌受害者,凌駕醫學專業,連住院後仍持續刁難她。
爆料者表示,彭女發言約半小時後,當初霸凌彭女並駁回請假的消防局長官,被拉進群組,並把彭女踢出群組;他批評,消防局長官傲慢,且危害受害人自由發言權,令人看不下去。
局長徐松奕回應,該群組用於業務聯繫和調度,彭女今年2月提離職,3月生效,已非現職外勤消防員,主管整理群組成員,屬正常動作;至於其他指控,昨天消防局已對外回覆,並重申,當事人如果認為行政處置上不合理,可循行政體系申訴。
彭女去年在消防分隊備勤,洗澡裸身出浴室,被闖入寢室的男同事看光,經醫師診斷出現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需請假休養,但消防局認定備勤時間不屬於工作時間,不給公傷假,她另提病假,但長官認為她身心狀況OK,且分隊僅存人力無法運作,對她請病假一事百般刁難,無視醫師診斷證明。
彭女返回分隊上班兩天後病情惡化,醫師診斷需住院治療,消防局雖核准病假,卻對彭員住院存疑,「不至於遇到這個事情而搞到身心要住院」,並要求醫師拍她在病房的照片證明,彭員認為遭到二次傷害,提出留職停薪遭拒,憤而離職。
陪同開記者會的立委王婉諭及高嘉瑜主張,依照消防員勤務實施要點,備勤也屬勤務,是上班時間,不能隨意離開,應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給予公傷假,而非宜蘭縣消防局引用的性騷擾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