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被勸投案竟回「先睡覺再說」 狠男被判13年半定讞
賴男酒後持刀殺人,不滿被高雄高分院從重改判,上訴被駁回定讞。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賴姓男子喝酒起衝突,涉嫌1刀刺死剛認識的楊姓男子,友人勸他投案,賴男竟回:「回去睡醒了再說」,毫無悔意,一審判12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從重改判13年半,他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並定讞。
判決書指出,前年3月15日深夜11點多,被告賴男在屏東市吳姓友人租處喝酒,現場還有不認識的楊姓男子等多人。席間,楊先向賴敬酒並自我介紹,賴回敬後不久,卻不滿被指態度不佳,憤而近距離持刀猛刺楊胸口1刀,傷口深及10公分,當場大量出血,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回天乏術。
賴嫌行兇後逃離現場,遠赴山區丟棄凶刀意圖滅證。屏東分局接獲報案,循線逮捕他歸案調查,並依殺人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起訴。
去年8月間,地院依殺人罪判處賴有其徒刑12年,他不服上訴,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上訴要求從重量刑,高雄高分院認為賴行兇後,友人勸他投案,他卻回說:「先回去睡覺,睡醒了再說」,顯然毫無悔意,下手狠毒,從重改判13年6月。
賴不服判決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而定讞,高雄高分院業已收到定讞判決書,並因賴目前在押,直接執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