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搭訕女高中生 性侵假釋男「熊抱」摸胸判囚
性侵案假釋的洪男涉猥褻女學生,被橋頭地院判囚。(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性侵案假釋剛滿半年洪姓男子,騎車隨機搭訕制服女高中生,並載往她舅舅家拿鑰匙後轉往她住處,涉嫌趁機正面「熊抱」3次,碰觸胸部30秒,被橋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判決書指出,前年11月23日晚上6點47分,洪嫌騎機車途經高雄市大社區,隨機搭訕身穿高中校服背書包女子小真(化名),獲悉她要到舅舅家拿備用鑰匙,載她前往取得後回家。
洪嫌假藉喝水為由,尾隨小真進入屋內,先詢問是否有意交往,隨即涉嫌趁機自正面雙手緊抱,藉此壓迫胸部約30秒、前後共計3次,後因小真聲稱舅舅即將到來,他因害怕始騎車離開。
小真母親返家,見她在哭泣,得知內情後,帶她前往仁武分局報案,並在員警協助下,以LINE約洪男出來見面予以逮捕,依強制猥褻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洪嫌指稱,他徵得小真同意,始進入她家,並說,雙方有好感,才在臨別環抱,否認犯行。
承辦法官調查,小真遭受侵犯後在家哭泣,並出現後遺症,不敢一個人回家,需要家人陪伴,並審酌洪男有妨害性自主等前科,又假釋滿半年又犯,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至於無故侵入住宅部分,因小真未明確表示反對,認定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