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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壓女同事頭逼口交 移民署官員逆轉免懲

懲戒法院改判陳員不受懲戒。(資料照)

懲戒法院改判陳員不受懲戒。(資料照)

2023/03/17 16:3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移民署一名陳姓官員,2015年間被控趁著帶女同事去網咖包廂約會看電影時,強行吸吮乳頭,並壓她的頭逼口交,被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內政部也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原判決降兩級改敘,但因刑事部分之後改判無罪,陳員聲請再審,懲戒法院日前改判不受懲戒。

內政部移送指控,陳員擔任站主任時,經人介紹結識時在移民署工作的女同事,2015年間相約一同至台北市某網咖包廂約會觀看電影。陳員竟意圖性騷擾,趁女同事專注觀看電影不及抗拒之際,逕自伸手撫摸並親吻她胸部與乳頭,並把她的頭部壓往自己的生殖器,強迫口交。

女同事不甘受辱,堅持報案,北檢認為事證只能證明陳員涉犯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強制猥褻、強制性交部分則因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內政部認定陳員有違失,移付懲戒,懲戒法院判陳員降兩級改敘。

而後北檢起訴的性騷擾部分,經台北地院審理後獲判無罪,陳員自覺不應受到降級懲戒,聲請再審。

懲戒法院認為,刑事法院或檢察官均不能證明陳員有性騷擾、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等犯罪行為,判決無罪或不起訴處分確定;女同事提出性騷擾申訴案,也被認定不成立,查無積極事證足以證明陳員有違失行為。

懲戒法院表示,難認陳員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所定「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而有懲戒必要的情事,故同意開啟再審,日前廢棄原判決,改判不受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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