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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再講!蘿莉控嘿咻少女挨告 審理時又上了好友幼女

陳男是羅莉控,多次跟少女發生性關係。情境照(法新社檔案照)

陳男是羅莉控,多次跟少女發生性關係。情境照(法新社檔案照)

2023/03/11 08:5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陳姓男子2020年間跟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嘿咻,被家長提告妨害性自主,沒想到案件審理期間,陳男又趁著借宿好友家的機會,跟好友年幼的女兒發生3次性關係。陳男坦承凍未條,「先做了再講」,一審新竹地院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陳男2年6月刑,二審高等法院日前維持。

陳男是個蘿莉控,2020年間與一名少女發生性關係,被對方家長抓包,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但官司纏身期間並未讓他學乖,反而趁著經常酒後借宿好友家的機會,引誘好友幼女交往。

陳男與幼女的雙親是好友,經常聚會飲酒,聚會結束後就以飲酒為名,借宿在好友家中,因而與幼女日久生情。陳男見她年幼懵懂,不懂男女關係,竟以情投意合為名,哄她交往,再半推半就騙上床,前後共發生3次性關係。

幼女遭到玷汙,家長發現她的言行有異,追問之下得知信任的陳男竟是匹狼,還欺負愛女,堅持提告。陳男辯稱知錯承認犯行,事後好友對他的好感度未降,希望法官輕判。

一審新竹地院認為,陳男2020年間嘿咻另一名少女挨告,案件還在審理期間,竟再度犯下性質相同的罪名,事後又未與家長和解,難認已獲原諒,判刑2年6月。

陳男前案判刑2年,本案又判刑2年6月,他擔心牢飯吃不完,趕緊上訴,並強調當時較魯莽行事、「比較沒有去想後果,先做了再講」,盼改判。

二審高等法院指出,陳男在本案之前,已因類似案件被檢察官起訴,竟不知警惕,仗勢與友人交好,常聚會喝酒借住其家中,趁對方女兒對男女情慾之事尚屬懵懂、對於性自主權認知未臻成熟的狀態,自稱「男女朋友關係」與她交往,藉此數次發生性關係,不宜輕縱,評議後駁回其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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